废气vocs治理吸附技术及活性炭

2019-10-12  来自: 淄博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1055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废气vocs治理吸附技术活性炭

VOCs是可挥发性有机物的统称,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(烷烃、烯烃、炔烃、芳香烃)、含氧有机化合物(醛、酮、醇、醚等)、卤代烃、含氮化合物、含硫化合物等。由于VOCs可挥发,并且性质活泼,能够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,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很大危害。VOCs的来源有两种,分别是天然源和人为源。

人为源主要是工业排放和生活排放。生活排放途径主要是汽车尾气、家居装潢、秸秆燃烧以及厨房油烟等;一半以上的来源还是工业排放。排放VOCs较多的行业有石油化工、包装印刷、制药和汽车喷涂等行业。有机废气控制技术可分为源头削减技术、过程控制技术和末端治理技术,以末端Vocs废气治理技术为主。       

活性炭吸附:采用颗粒活性炭/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材料,吸附饱和后的吸附材料利用热源将吸附质气化,解析出的高浓度有机蒸汽被脱附介质带入冷凝单元,经冷凝、分离,回收有机溶剂。依据据脱附介质不同,有水蒸汽脱-溶剂回收附技术和热氮气脱附-溶剂回收技术。优点:适用于低浓度的各种污染物;活性炭价格不高,能源消耗低,应用起来比较经济;通过脱附冷凝可回收溶剂有机物;应用方便,只与同空气相接触就可以发挥作用;活性炭具有良好的耐酸碱和耐热性,化学稳定性较高。缺点:吸附量小,物理吸附存在吸附饱和问题,随着吸附剂的消耗,吸附能力也变弱,使用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出现吸附量小或失去吸附功能;吸附时,存在吸附的专一性问题,对混合气体,可能吸附性会减弱,同时也存在分子直径与活性炭孔径不匹配,造成脱附现象;

活性炭吸附只是将有毒害气体转移,并没有达到分解有害气体的功效,可能会带来二次污染。不适高浓度废气,不适含水或含粒状物的废气。

 


淄博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主营:大孔树脂吸附脱附装置、冷凝油气回收设备、有机废气冷凝装置、蓄热式RTO焚烧炉、医药废气治理、甲醇乙醇回收装置、化工废气治理、有机废气废气治理等,联系电话:15315235717

CopyRight © 版权所有: 淄博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:兆通科技 网站地图 XML 备案号:鲁ICP备18017971号-2

本站关键字: 大孔树脂吸附脱附冷凝系统


扫一扫访问移动端